2016年06月20日08:15 來源:未知 作者:研究室 點擊: 次
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的規定,按照中共上海市委關于對本市巡視工作的統一安排和部署,市委第四巡視組于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8月20日進駐上海市作家協會黨組進行專項巡視。
巡視組將依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的精神和市委的要求,主要對你單位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在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組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方面的情況進行監督。
巡視組在巡視期間,將通過聽取工作匯報、列席有關會議、受理來信來訪、個別訪談、查閱資料和走訪調研等方法廣泛聽取意見,深入了解情況。
巡視組不干預被巡視單位的正常工作,不查辦案件。
根據巡視工作職責,巡視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視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下一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涉及上述方面問題的信訪舉報。對有關個人訴求、征地拆遷、涉法涉訴等不屬于巡視受理范圍的問題,巡視組不予受理。
巡視期間,如需反映你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下一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上述方面情況的,可在工作日的9:00~17:00撥打電話:021-64688323;手機:13816051672;或函寄郵政專用信箱:30—54 市委第四巡視組收,郵編:200030;或通過電子郵箱發送至shxs4z@163.com;或投入設在市作家協會的巡視工作聯系箱內。
特此公告。
市委第四巡視組(由市委巡視辦代章)
2016年6月20日